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该修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地块修改前指标:b04-02、b04-03、b04-04地块在已批复的《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用地规模分别为:290428㎡、22214㎡、16836㎡,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根据项目拟建地块、权属用地边界及澄迈县国空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对b04-02、b04-03、b04-04地块进行重新优化切分,分别为b04-02-01、b04-02-02、b04-03和一块农林用地,其中:b04-02-01地块面积为200175㎡,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b04-02-02地块面积为35186㎡,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b04-03地块用地面积为90339㎡,用地性质由环卫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b04-04地块中位于澄迈国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部分划分为农林用地,用地面积37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2.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府网站(******);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项目所在地。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571924,咨询电话:******。
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2日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该修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地块修改前指标:b04-02、b04-03、b04-04地块在已批复的《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用地规模分别为:290428㎡、22214㎡、16836㎡,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根据项目拟建地块、权属用地边界及澄迈县国空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对b04-02、b04-03、b04-04地块进行重新优化切分,分别为b04-02-01、b04-02-02、b04-03和一块农林用地,其中:b04-02-01地块面积为200175㎡,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b04-02-02地块面积为35186㎡,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b04-03地块用地面积为90339㎡,用地性质由环卫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b04-04地块中位于澄迈国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部分划分为农林用地,用地面积37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2.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府网站(******);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项目所在地。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571924,咨询电话:******。
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