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有限公司分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分项工程
******有限公司
******居委会幸福二队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专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9日-2024年08月06日(2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
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居民组118号
联系电话:梁工******791 邮箱:******54@g9:com
反馈日期:自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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