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规定,现将《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工程
******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全文: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5-******
联系人:黄程雄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05号
附件: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规定,现将《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工程
******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全文: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5-******
联系人:黄程雄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05号
附件: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