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澄迈县文儒镇农产品集散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x************001),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等媒介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出以下更正、澄清: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为不可编辑条款;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执行此条款,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路海南省计量测试所九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 0898-******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丽海二路保利中央海岸四期12号楼海境湾704室
联系人:熊工
电 话: 0898-******
******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澄迈县文儒镇农产品集散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x************001),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等媒介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出以下更正、澄清: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为不可编辑条款;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执行此条款,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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