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凤凰城b区二期(8#、11#、12#、13#、14#、15#、
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有限公司“凤凰城b区二期(8#、11#、12#、13#、14#、15#、16#楼)”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有限公司建设的“凤凰城b区二期(8#、11#、12#、13#、14#、15#、16#楼)”位于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北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老城国用(2015)第1586号,证载用地面积63101.64㎡。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21年8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分期用地面积63101.64㎡,总建筑面积:66360.77㎡,地上总建筑面积66360.77㎡,总计容面积63618.13㎡,不计容面积2742.64㎡,容积率2.2,建筑密度19.1%,绿地率为40%,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1390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1.8#楼平面布局调整;
2.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各楼栋需要增加的结构板在平面图上标注出来。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分期用地面积63101.64㎡,总建筑面积:66466.02㎡,地上总建筑面积66466.02㎡,总计容面积63723.38㎡,不计容面积2742.64㎡,容积率2.2,建筑密度19.1%,绿地率为40%,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1390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9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澄迈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
******有限公司“凤凰城b区二期(8#、11#、12#、13#、14#、15#、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凤凰城b区二期(8#、11#、12#、13#、14#、15#、
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有限公司“凤凰城b区二期(8#、11#、12#、13#、14#、15#、16#楼)”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有限公司建设的“凤凰城b区二期(8#、11#、12#、13#、14#、15#、16#楼)”位于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北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老城国用(2015)第1586号,证载用地面积63101.64㎡。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21年8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分期用地面积63101.64㎡,总建筑面积:66360.77㎡,地上总建筑面积66360.77㎡,总计容面积63618.13㎡,不计容面积2742.64㎡,容积率2.2,建筑密度19.1%,绿地率为40%,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1390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1.8#楼平面布局调整;
2.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各楼栋需要增加的结构板在平面图上标注出来。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分期用地面积63101.64㎡,总建筑面积:66466.02㎡,地上总建筑面积66466.02㎡,总计容面积63723.38㎡,不计容面积2742.64㎡,容积率2.2,建筑密度19.1%,绿地率为40%,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1390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9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澄迈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

******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